2023年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(全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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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(全文)

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,是“十四五”承上启下之年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***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,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走在前列,根据《党章》《党内监督条例》《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》等党内规矩要求和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、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意见的部署,结合单位实际,制定本实施意见。

  一、总体思路

  以***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***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,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,加强党内政治生活,强化党内监督,把纪律挺在前面,忠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,着力严格监督、严压责任、严实作风、严惩腐败、严管队伍,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,进一步巩固良好政治生态,为推进**工作改革与发展、加快我县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。

  二、工作要求

(一)忠诚拥护“两个确立”,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一是加强理论武装。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、“三会一课”、支部主题党日活动,充分利用“学习强国”“党建在线”等学**台,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积极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,切实领会精神实质,并以此指导实践、推动工作;
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坚定理想信念,严守政治纪律,做到绝对忠诚可靠。二是强化廉政教育。推动廉政教育常态化,帮助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、规矩意识,时刻做到慎微、慎独、慎权,让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腐。组织开展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、廉政党课学习、廉政文化墙打造等活动,学习模范人物事迹,观看警示教育片,用“身边的事”教育“身边的人”,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作用、反面事例的警示作用,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,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。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。继续深化学习贯彻党章、党内监督条例、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学习,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规章制度,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制度、规定,督促党员干部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、理论联系实际、密切联系群众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优良传统,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,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。

  (二)深化全面从严治党,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。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。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,定期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,传达中纪委、省纪委及县纪委的文件、会议精神。局党组将加强督导检查,对履职履责不力的党员干部及时采取提醒谈话、约谈、听取汇报、个别指导、工作检查等方式,压紧压实责任,推动工作落实。二是严格落实“一岗双责”。按照工作分工,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、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,指导分管科室、单位根据岗位特点,滚动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,形成一级抓一级、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。三是压实管党治党职责。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“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”的理念,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去,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支部、每一名党员,真正实现通过抓党的建设带领全局发展。学习贯彻《党委(党组)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》,落实党组书记、机关党委书记、党支部书记抓机关党建“三张清单”。

(三)强化监督制约,夯实拒腐防变基础。一是深化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成果。把执行党的政治纪律、政治规矩放在首位,旗帜鲜明反对“四风”,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省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,巩固并深化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整治成果。继续深化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,规范权力行使,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抓班子带队伍,深入查摆和解决“旧怕庸浮拖”的问题,持之以恒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,进一步激发全局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。着力解决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,加大对特殊群体的**政策扶持。二是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活动。推动上廉政党课、开展廉政谈话,健全法制谈话制度,加强风险防控等系列措施常态化,营造廉洁从政良好氛围。严格执行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,充分发挥党组全面监督、机关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、机关纪委专责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作用。坚持教育为先,把党纪党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、党支部学习和党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,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、纪律教育、政德教育和家风教育。三是健全完善监督管理体系。认真贯彻执行《中国共产党教育管理工作条例》,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,及时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、作风状况、廉洁自律等情况,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,规范落实“三重一大”决策程序,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、述职述廉、民主评议、廉政谈话等制度措施,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。党内问责要坚持纪在法前,把纪律挺在前面,精准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特别是“第一种形态”,认真贯彻执行县委《党委(党组)运用监督执纪“第一形态”工作细则(试行)》,不断加大对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的发现和解决力度,及时提醒、批评、教育,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。要密切配合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组工作,实现工作无缝对接、全过程监控,把经常监督和重点监督结合起来,持续强化正风肃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,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。四是切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。高度重视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,将巡察作为重大政治任务,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,逐一明确整改目标、具体措施、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,跟踪做好整改情况的督导调度,确保全部整改到位。坚持问题导向,压实工作责任,把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、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。坚持整改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,特别是加强对重点难点问题的整改,充分用好巡察成果,举一反三,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内控机制的修订完善工作,构建长效机制。坚持两手抓、两促进,把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与做好当前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,助推**事业发展。

  三、保障措施

  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总体工作格局,融入到业务工作之中,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,要充分发挥各科的职能作用,拓宽干部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渠道。局党组对本局机关、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,指导、督促、落实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,实行局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负总责,分管领导分工负责,各科、**中心主要负责人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。

  (二)细化工作措施。各科要认真学习、准确把握局党组的部署要求,充分认识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意义,与各自实际结合起来,切实做到任务分工具体、责任要求明确,确保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。

  (三)抓好督促检查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,加强督促检查,确保工作落实,要坚持日常和集中检查相结合,加强对重点工作、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跟踪检查。对违反规定的要进行严肃处理,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,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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